近日,张晓红、李琼、邓必全三名原四川国税系统退休职工及家属联合实名反映,2007 至 2009 年间,原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联合省内多地民政部门,违规为 15 名系统内部干部子女有点的仅凭一张白纸申请办理(2007)49号文件服满现役和2009年最后一年安置退伍士兵,其中 14 人以虚构家庭重大变故造假提前退伍、1 人违规办理虚假收养手续,挤占符合政策的现役退役军人安置名额8人,多名当事人多年逐级举报,相关违法安置问题至今未能全面纠错整改。
一、政策红线清晰,地方执行出现两套标准
根据 1987 年《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》、民政部民〔1988〕安字 19 号配套解释文件明确规定:义务兵仅在服役期间,因父母等核心家庭成员伤亡病残,造成家庭经济极度困难、本人为家庭唯一劳动力,无法维持家庭正常生活,方可认定为 “家庭重大变故” 申请中途退伍;无正当理由自行要求中途退伍的退役军人,安置部门不负责分配工作,统一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。
而原四川省国税局 2007 年出台川国税人函〔2007〕49 号文件,对全省普通退役士兵服满现役推行自主择业、一次性经济补助安置模式,却对本系统干部子女设置特殊通道。川国税人函(2009)43号文件,2009年最后一次接收安置退伍士兵服满现役的最后一年,而部分干部借助亲属在税务、民政、医院任职的便利,联合多方伪造病历、证明材料,以虚假家庭变故为由,为服役未满年限子女申请提前退役,再通过内部招录考试安置进税务系统,与国家统一安置政策形成明显冲突。
二、广安片区 3 起典型造假案例,多项官方文书佐证违规事实
本次广安区域共查实 3 名涉事人员,分别存在伪造医疗证明、招录考试舞弊、拒不执行纠错文书三类问题,相关调查函、行政复议决定书、书面举报材料完整留存。
1. 广安区蒋某生:伪造虚假病历, 蒋某生时任广安市税务局领导驾驶员,凭借人脉协调岳池县人民医院,开具编号 NO0033246 虚假诊疗证明,谎称亲属重病无人照料,以此向民政、部队申请提前退役。广安区民政局未严格核验病历真实性,违规盖章出具安置移交材料,将其纳入税务系统安置范围。 举报人多次向医院实名举报,该院 2012 年出具书面回复,病案、收费系统均无病历记载,证实诊疗材料全系虚构。举报人持续向卫健部门反馈多年,相关虚假病历问题始终未完成纠错。
2. 邻水县胡某皓:两级政府文书认定无安置资格,税务部门长期拒不执行整改
胡某皓父亲为邻水县原国税稽查局工作人员,其姑姑曾任广安市国税局分管人事领导。为让其赶上 2009 年系统内部招工,家属伪造医院诊疗文书,谎称家属服役期间患重病,申请提前退伍。 经卫健部门核查出具邻卫人函〔2010〕71 号文件,确认病历记载患病时间均不在胡某皓服役周期内,亲属也不属于法定主要赡养人,完全不符合提前退伍政策条件。后续邻水县民政局作出邻民发〔2011〕56 号处理决定,撤销其安置资格;属地行政复议文书邻府复决字〔2011〕5 号维持该处理结果;2011 年 9 月 14 日,民政局出具邻民函〔2011〕2 号正式函告邻水县国税局,明确要求按待业人员处理、清退违规在岗人员。 至今中,省,市税务部门拒不纠错,未落实官方文书要求,拖延七年未开展清退工作,也未向举报人反馈核查进展。举报人后续多次上门、逐级信访,还曾计划赴上级部门反映,被当地税务工作人员拦截;税务部门曾以临时劳务岗位安抚举报人,后又单方面终止聘用,多年举报均未收到正式书面答复。
3. 刘某冰:未通过安置招录考试,违规申领安置补助 在 2009 年广安国税内部退役士兵招录考试中,刘某冰未达到录取标准,不具备系统安置资格,依靠私下协调相关人员,违规领取约七万元安置补助款项,造成财政资金流失。
三、招录考试存疑点,举报人申请调卷核查被驳回
2009 年广安市税务系统内部子女退役安置招录考试共有 9 人参与,其中仅 6 人为服满完整服役年限、符合政策的合法退役军人,剩余 3 人均为通过造假提前退伍人员。最终仅 1 名合规军人成功录取,2名造假人员顺利获得安置名额,其余名额分配明显失衡。 2010 年 4 月,举报人邓必全向广安市国税局人事科提交书面申请,以公示成绩与考场原始分数存在出入为由,申请调取全部考生原始答卷核对,该申请未获相关部门准许,招录流程存在暗箱操作的合理质疑长期未能得到回应。
四、全省多地同步出现同类违规安置情况
除广安外,南充、德阳、巴中三地均存在同类协同造假、违规安置问题:
1. 南充市 8 名涉事人员:其中2007年1人造假,剥夺了刘俊的名额,南充市国家税务局主管人事的领导主持全面工作,安置一名渡军假兵剥夺了合法军人刘俊的名额。2009 年南充退役士兵安置考试 28 人参与,8 人录取,其中 7 人为提前退役造假人员,已安置5人造假人员,共余2人骗取安置费。涉事人员多为当地国税干部子女,依托单位领导亲属关系协调部队、民政部门,仅凭无实质佐证的书面申请便获批提前退伍,相关人员部分长期在岗;举报人委托律师赴部队调取材料,部队未提供完整档案配合核查。
2. 德阳市周某:什邡市国税局干部之子,短期服役后通过造假提前退役,进入税务系统工作,后本人因顾虑家庭工作影响主动辞职。根据留存的人员统计表格记录,周某 2007 年 12 月入伍,2008 年 6 月便办理退伍手续,实际服役仅半年,远未达到法定完整服役年限,依靠虚构家庭变故相关材料违规获批提前退伍。统计表中还记录有陈治宇,其父亲陈国强任职于遂宁市安居区国税局稽查局,同属本次核查名单内涉事人员,未通过当年安置招录考试,未获得岗位安置,已骗取安置费。
3.巴中市何某:平昌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违规办理虚假收养手续,相关问题长期未纠正 平昌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工作人员余昌伟,在何某本身已有两名健康的儿子、且未提交任何收养相关材料的情形下,未向单位领导请示、未经局党委研究,全程未履行法定办理流程,私自为何某办理编号〔2002〕平民收字第 003 号收养证,整套操作不合规,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腐败问题有待核查。举报人李琼就此于 2018 年 2 月 4 日向平昌县卫计局举报,该局 2018 年 3 月 26 日出具平卫计函〔2018〕81 号信访意见书,对何某作出千元超生罚款,并函告平昌县国税局依规处置,但民政局至今未对这份违规收养登记纠错,剥夺了刘津津的名额。
综合统计,本次全省涉及造假提前退役14人、虚假收养 1人,多名不符合政策人员挤占合规退役军人安置名额9人,未成功安置人员5人每人均领取 5 万至 10 万元不等安置补偿。
值得一提的是,达州市国税局职工刘延荣之子刘亦洋,在 5・12 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荣立三等功,获评军委授予的 “抗震救灾 200 名勇士”,2009 年又获评达州市 “十佳青年”,如此优秀的合规退役军人却未能获得安置机会。反观相关岗位名额被违规人员占据,相关工作人员疑似收受好处,违规夹带招录短期服役造假人员 9 人、虚假收养人员 1 人,合计 10 人,人员分布为南充 6 人(含 2007 年 1 人)、广安 2 人、德阳 1 人、巴中虚假收养 1 人。其余 5 名未实际上岗的违规人员,均违规领取 5 万至 10 万元不等安置补助,以不正当方式强行挤占合规退役军人安置名额,形成鲜明反差。
五、举报人多年逐级反映,相关问题未得到实质性处置
自 2009 年起,三名举报人先后通过现场走访、书面举报、信访等方式,向中、省、省各级税务、民政、纪检、相关职能监督单位、司法相关机构反映上述违规安置问题。多年来,多数部门未出具正式书面答复,部分监督、司法相关渠道未予以立案受理。 举报人表示,自身诉求均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提出,希望相关单位依据历年生效行政文书、医疗核查材料、招录考试档案重新全面核查 15 起违规安置案件,对不符合政策人员依规清退,厘清当年协同造假、违规审批相关人员责任,同时将完整核查处置结果书面告知实名举报人,维护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公平公正。
退役军人安置事关军人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平,各地各部门应当严格落实统一安置法规,统一执行标准,杜绝差异化特殊通道。针对本次实名举报反映的多区域、多年度协同造假安置线索,期待相关主管部门启动全面复盘核查,依规纠正历史遗留违规问题,保障符合条件退役军人的合法安置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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