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杨立霞,53岁,哥叫杨春立,57岁,住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,是世世代代老实本分的农民,可谁想到,一场被迫维权的行为,却就此让我们在狱中失去七年宝贵年华,被推到了灾难深渊。
2015年,我们的土地尚未被省政F批准征收,泌阳县政F就将我们的土地为开发商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,面对开发商轰鸣的施工机械,我在报警的同时,用一个妇女的血肉之躯挡在了挖掘机前,阻止违法侵权。维护自己对合法土地的承包经营权,开发商为在省政F批准征收之前尽快占用我的土地,2015年11月找我协商签订了《土地使用协议》,并支付了60万元补偿款,让人想不到的是,一年后的2017年,我们兄妹竞被县法Y扣上敲诈勒索的帽子判刑十年,我们本无罪,决不会认罪,就此开始了七年的上诉,十二次裁判,省高Y二次发回重审的司法履行。
案件发生在省政F未批准土地征收期间,这个事实,泌阳县法Y认可。
省高Y裁定泌阳县政F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行政行为违法,泌阳县法Y承认。
我们兄妹的行为,泌阳县法Y并未认定有违法之处。
《土地使用协议》与补偿款,泌阳县法Y从未认定非法无效。
省高Y二次以“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”发回重审的指令,泌阳县法Y依然“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”坚持有罪判决,毫无悔改之意。
泌阳县法Y对定罪核心证据的非法性认定为“瑕疵”,减刑三年,而不改判无罪,我们的行为何罪之有?泌阳县法Y枉法裁判,恶贯满盈。
可驻马店市中Y又一次维持原判,2023年底报请最高人民法Y核准生效。
七年的牢狱之灾,八年艰难上诉,司法程序的空转,让我们兄妹见证了法律是如何成为强者捅向弱者的刀子。
驻马店市中Y上报最高法核准的冤案卷宗,到今仍然静静的呆在最高人民法Y法官的案头,二年了,我们多次去人查询,无数次去信催办,都纹丝不动。七年冤狱之灾,我们已经承受,但我们绝不接受带着“罪犯”的标签苟活于世!虽然我们已经身心憔悴,家贫如洗,但我们宁可继续牢底坐穿,倾家荡产,也要讨来一个沾满血泪的无罪判决!
我们恳请最高人民法Y坚持正义,排除干扰,拨乱反正。不予批准驻马店市中Y这个丧尽天良的判决。还我们一个清白,还社会一个公道。
我们兄妹也真诚的希望社会媒体、各界正义人仕对本案予以追踪关注,共同见证最高人民法Y的公平与公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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